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2017年尾纤集中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就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2017年尾纤集中框架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
招标范围: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的尾纤集中框架采购。
(标包划分、物料描述详见附件2“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暂估数量 |
单位 |
质量保证期 |
合同包 个数 |
1 |
尾纤 |
FC-FC 1米 单模 3.0mm |
315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SC-SC 1米 单模 3.0mm |
315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ST-ST 1米 单模 3.0mm |
315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LC-LC 1米 单模 3.0mm |
315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FC-FC 3米 单模3.0mm |
1260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SC-SC 3米 单模3.0mm |
3600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SC-FC 3米 单模3.0mm |
2430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1 |
尾纤 |
12芯尾缆 |
1800 |
根 |
不得少于12个月 |
|
注:a、上表中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拒绝: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2)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3)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设计或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6)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7)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单位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的验证。
(12)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单位和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3)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2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2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资格业绩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标包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所有设备材料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国外制造商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函。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告知函复印件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告知函需在注明的有效期之内;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每标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本次招标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时。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