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受 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露天矿至公司煤场汽车运输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煤炭汽车运输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所需小龙潭矿务局龙潭坑煤炭运输。运输数量:2017年暂估量为15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31日 09:00整到 2017年04月10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