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二期风机侧地面改造修复招标公告
辽宁 2017-03-31
项目编号:2017-AL-067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二期风机侧地面改造修复
2.2实施地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厂区内
2.3招标范围:地面改造修复
2.4工 期:根据实际情况承诺本工程的最短施工工期为60天。
2.5资金来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资金。
2.6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二00五年五月)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标准执行第七章的相关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三个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31日9:00起至2017年4月7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