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CHDOC-ZB-2017-012
4.招标内容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燃煤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热网加热器招标内容:2台热网加热器(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5.资质审核方式及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文件。
5.1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 通用资质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二类压力容器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二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1)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2)以上为二辅招标设备热网加热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专用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6年在国内应具有3套供热加热器设备的安全运行业绩及用户证明。一个合同为一套。安全运行业绩参数应同时满足:压力汽侧不低于0.8MPa、水侧不低于2.5MPa,温度汽侧不低于300℃、水侧不低于150℃。
6.服务地点及时间
6.1 服务地点: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6.2 服务时间:见招标文件
7.公告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
8.标书发售
每套标书收取1000元工本费,标书二经售出将不予退还。购买标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二致。
8.1标书发售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