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许昌监狱的委托,就许昌监狱办公家具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许昌监狱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1.2 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7-19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范围:许昌监狱桌、椅、柜等办公家具购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控制价:人民币435300.00元;
2.4供货及安装期: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1)供应商应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代理商),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销售商(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2)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3)2016年度12月份或2017年度1月份依法纳税及社保交纳证明;(成立年份不足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的产品技术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生产厂家ISO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8)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环保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或产品质检报告;
(9)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出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7年 3 月29 日至 2017年 3 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