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五家沟矿皮带机滚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卸载滚筒 1400*1800*340 轴径为参考尺寸,需陶瓷包胶 1 个 北翼一部胶带机
2 驱动滚筒 1400*1800*340 轴径为参考尺寸,带双输入轴、需陶瓷包胶 1 个 北翼一部胶带机
共计:1包,2项。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交货期:按双方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1.4 交货地点:中煤华昱公司五家沟库区。
1.5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1.6 质量保证: 卖方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该计划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卖方具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员。
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a、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
b、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c、材料的控制;
d、特殊工艺控制;
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要有买方的代表参加,且买方有权参加分析并纠正与要求不一致的活动。
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1.7 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报价须为含17%增值税、含运费最终到货价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3 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
2.4 投标人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2.5 投标人须是产品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2017-03-29 09:28至2017-04-07 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