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6年五原县隆兴昌镇和套海镇等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渠道衬砌、建筑物改造、打井、路面护坡铺设),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1号予以批准,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五原县土地整治中心委托,就2016年五原县隆兴昌镇和套海镇等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渠道衬砌、建筑物改造、打井、路面护坡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6年五原县隆兴昌镇和套海镇等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渠道衬砌、建筑物改造、打井、路面护坡铺设);
2、项目概况:衬砌渠道38条长度10.846km,新建和改造各类建筑物196座(其中进水闸带箱涵改造1座,田口闸34座),打井1眼和铺设路面护坡1999m2。其中:隆兴昌镇衬砌渠道25条,长5.448km;改造各类建筑物109座,打井1眼和铺设路面护坡1999m2,胜丰镇衬砌渠道2条,长0.563km,改造各类建筑物7座,和胜乡衬砌渠道1条,长0.38km,进水闸和节制闸各1座,塔尔湖镇衬砌渠道2条,长0.26km,涵桥2座,银定图镇衬砌渠道4条,长2.26km,改造各类建筑物31座,复兴镇衬砌渠道4条,长1.935km,改造各类建筑物15座;
3、监理服务期: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6月30日
4、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5、标段划分: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建设地点:五原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先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土地整治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持审核合格表方可报名;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与本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31日至2017 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