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2017-03-29
项目名称:青秀区政府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YLG20174026-N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支付申请号:QXCG2017F042),现就青秀区政府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政府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LG20174026-N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 项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 预算金额 |
| 青秀区政府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 | 1项 | 一、本次采购的项目范围为: 负责青秀区政府办公区 (仙葫1号、悦宾路1号和东葛路68号三个办公区)的绿化养护及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数字城管绿化案件与黄土裸露补种等应急事件处置, 悦宾路1号政府办公区重要节日约15平方米时令花种植(摆放)及更换。(每年3-5次) …………………………… | 每年98.017万元;服务期3年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