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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8、投标人必须出具其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10、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11、除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最低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12、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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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及收取费用 |
1、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到场报名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所投标段要求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进行彩色扫描,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1日内回复,并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9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7:00时止。 5、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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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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