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2机组给水加氧处理设施改造与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2机组给水加氧处理设施改造与试验
项目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韩村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并已落实
招标范围:1、给水、凝结水、高加疏水加氧设施改造;
2、给水、凝结水、高加疏水自动加氧调试、机组水质指标、机组启、停水化学工况和停用保护措施的确定。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至少2年盈利;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调试能力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
2.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2台600MW及以上机组给水加氧试验项目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 2017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汇购买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2.汇款方式:电汇
3.汇款信息(同上)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5: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
1.标书费汇款后请将回单发送邮件至招标人邮箱。
2.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应从贵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投标。
3.开标时请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手机:,
qq:
邮箱:[email proteed]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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