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采购中心机电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 CGZ-1703-CM-B-086
2.项目概况
包钢采购中心机电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技术标准/规格型号 保证金 期限 备注
1 电焊条 详见明细表 15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2 线缆连接件及附件 详见明细表 15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3 滑线类及附件 详见明细表 2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4 灯泡、灯具、整流器,触发器 详见明细表 35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5 电线类及附件 详见明细表 3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6 桥架及附件 详见明细表 15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7 扁平电缆、拖链电缆等 详见明细表 3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包钢合格供货商,注册资金须1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包钢准入证原件,包钢准入证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标段要求,即标段1电焊条,标段2、3、4、5、6地电、二电,标段7电缆。非包钢合格生产商注册资金须3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不涵盖对应范围不得投标。开标时包钢合格供货商须提供包钢准入证原件。
3.3 标段1,标段2,标段3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且三年的供货业绩总额不得少于100万元。标段4、5、6、7投标人须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且三年的供货业绩总额不得少于150万元包括合同签字页,签约合同,中标通知书文件等,需包含投标标段中的相类似品种)。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须与原件对应。
3.4 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14年-2016年,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3 月30 日至2017年 4月 6 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