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集中供热环城北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城区热网)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集中供热环城北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城区热网)工程监理一标段(包铝自备电厂至北绕城路)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市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集中供热环城北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城区热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7】6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JL034 /
标段名称 包头市集中供热环城北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城区热网)工程监理一标段(包铝自备电厂至北绕城路)
建设规模 起于包铝自备电厂(坐标:X=25493.641, Y=70863.974),沿白银路道路铺设至纬三路;沿纬三路铺设至二号路;沿二号路铺设至110国道以南400米处;之后转至二号路铺设至巴彦塔拉大街;沿巴彦塔拉大街铺设至110国道;沿110国道道路向西铺设至壕赖沟大桥;再沿110国道向西铺设至北绕城东100米(坐标:X=31564.619,Y=60336.659);含分支管线,供热面积:东河区约1600万平方米
工期 487 日历天
计划投资 15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4、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