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吐哈等地区车辆运输
项目编号 2017-0189743-LHYT-0009923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辽工经发【2017】10号),招标人为辽河石油勘探局辽河工程技术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辽河工程技术处吐哈等地区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提供吊车、卡车、挂车、拖板车、水罐车以及生产值班车等车辆运输服务。
2.2 招标范围: (1)为吐哈等地区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提供特种作业车辆和生产服务车等车辆运输服务:主要为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提供搬家、设备和管材倒运、污水拉运等以及生产值班车等相关车辆运输服务; (2)车辆最低数量要求:30T及以上吊车5台、30T拖板车2台、20T卡车9台、20方水罐车7台、五十铃和皮卡共计8台、中客1台以及依维柯1台。 2.3 工期: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完工。 2.4 实施地点:辽工处吐哈等地区作业施工服务区域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030138FW0343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且近三年具有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无违约现象;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招标范围中所需车型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账设备,手续齐全、车况完好、司机证件齐全,且不得改型;车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包括静电接地、防火帽等),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3.6投标人须在苏里格地区和吐哈地区具备车辆驻地或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苏里格地区和吐哈地区建立车辆驻地。 3.7中标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所有施工车辆必须在辽河石油勘探局安全环保部门进行车辆安全备案并取得生产运行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的市场准入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