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漳泽发电分公司
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北漳电路19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期:2017年7-12月份按业主需求分批次供货
二、本次招标项目情况
液氨:国家标准为GB536-88,数量暂定为8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单位的授权;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液氨的销售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5.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供货业绩;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示证明;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漳泽电力《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
(三)报名方式
可直接发送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也可前来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打包(名称备注:单位名称+所报项目招标编号)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四)费用支付
报名资料经初审后,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并将电汇回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内,并电话告知。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