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17)24号 LJZCZ2017-048#
一、招标条件:
本利津县集中供热管网扩容及压力平衡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基本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利津县集中供热管网扩容及压力平衡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计划投资:240万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170万元,施工计划总投资:410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5万元。
工程规模:
第一标段:为满足新建县文化艺术中心及周边待开发住宅小区供热需求,自水库北路沿津二路南延段西侧向南至水库南路铺设DN500主管线约1872米(包括DN500螺旋保温管1632米和小月河穿越用DN500无缝保温管240米),穿管涵DN400螺旋保温管360米。
第二标段:对华益小区、银座等7个分配站进行平衡改造,对老国税、新华书店、老华益小区等8个老旧站房的管线、阀门及支架进行改造,对力能首站的电路和管道系统进行改造。
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一旦确定所投标段后,不得进行更改。
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除法定节假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