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伊发改字【2017】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JLTXY-[2017]-F100
2.3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至二道镇公路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至二道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8.027公里三级农村公路,中桥、小桥、涵洞等。
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10月20日;
监理服务期: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11月20日。
2.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省交通厅规定农村三级公路标准执行;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在吉林省境内至少完成过一项桥涵工程业绩、中桥以上不少于100米工程施工业绩以及水泥混凝土不少于50公里的业绩;
监理标段: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在吉林省境内至少完成过一项桥涵业绩, 中桥以上不少于100米工程施工业绩以及水泥混凝土不少于50公里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