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地铁17号线TJ4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钢材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地铁17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易园站(含)-机投镇站(含),线路主要沿灌温路、凤溪大道、凤翔大道、香榭大道、永康路自西向东铺设;成都地铁17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25.7公里,其中高架段长约5.5公里,过渡段长约0.5公里,地下段长约19.7公里;成都地铁17号线一期共设车站9座,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平均站间距3.153公里;成都地铁17号线一期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2座。采用地铁A型车双线全封闭独立运行系统。
中交路建北方公司承建的项目为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4标,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工程包含一个车站两个区间,即凤溪站、来凤路站~凤溪站区间和凤溪站~凤溪大道南站区间。
其中凤溪站长225.4m,标准段宽23.1m,为换成车站,与在建4号线二期换乘;来凤路站~凤溪路区间长1602m,凤溪站~凤溪大道南站区间长1422m,区间采用盾构施工,隧道内径7.5m,全长3.25km。
本标段工程全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境内。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BF-GC-2017-027
物资名称:钢材
数量:包件1钢筋:561吨,包件2型材:336吨。
交货期:2017年5月陆续交货,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钢材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3.2生产能力要求:代理商必须出示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厂家的授权文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钢材生产销售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14年12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5份,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公路、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钢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6日18: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