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工程已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自西山支线汾河站中心(TLDK2+721.71)至太中银线北六堡站中心(太中银K19+300),全长53.640km。
2.1.2相关连联络线工程:汾河至太北疏解线(贯通西南环右线)、西山支线疏解线、太中银线货车疏解线等。
2.1.3计划工期4年。
2.2招标范围及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五批)二次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仅接受一级代理商,并且生产商与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3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6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7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行业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3.1.8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9投标人必须按一般计税方法及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1《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五批)二次招标清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