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物资运输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物资运输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2227)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设备、物资的运输业务。提供和满足招标人物资运输所需的各类型车辆要求(国家规定可营运的车辆)。(2)投标人负责物资运输过程中各种业务的协调,包括超限(重量和尺寸超限)设备和物资运输与地方运管部门的协调,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3)投标人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4)投标人承担车辆运输过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连带责任,作业过程中,如因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矿机公司综采综掘设备起吊、捆绑及运输规范》及《矿机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人员、物资的安全,否则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处罚。(6)小型物资拉运车型为小型货车或双桥汽车,核定载重30吨及以下。(7)本项目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各工作区(宁东工作区、煤化工大件组装厂、大武口工作区)至物资总库、灵新煤矿、灵新矿五采区、羊场湾一采区、羊场湾二采区、羊场湾立井、梅花井煤矿、宝丰能源、任家庄煤矿、红石湾煤矿、枣泉煤矿、银川、石槽村煤矿、红柳煤矿、麦垛山煤矿、银星煤矿、清水营煤矿、双马煤矿、金凤煤矿、金家渠煤矿、太阳山煤矿、石沟驿煤矿、李家坝煤矿、宋新庄煤矿、大武口工作区、汝箕沟煤矿、白芨沟煤矿、焦煤公司、金能公司、乌兰煤矿往返维修设备(矿用支架、采煤机、刮板机、破碎机、转载机、皮带机等)、制造产品及配件的运输业务。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承担招标人至各单位(按吨公里或整车计算)的维修设备、制造产品及配件往返运输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50%。
第二标段:承担招标人至各单位(按吨公里或整车计算)的维修设备、制造产品及配件往返运输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30%。
第三标段:承担招标人至各单位(按吨公里或整车计算)的维修设备、制造产品及配件往返运输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20%。
2.2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12.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B.具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并在有效期内;
C.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三份或以上合同复印件),每年业务量不少于100万元(提供合计10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发票复印件);
D.提供10辆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或挂靠车辆的挂靠协议(其中自有或挂靠的车辆必须有重型普通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厢式货车车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4月07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