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新交通劳尔电车轮胎项目
1.2 采购内容:新交通劳尔电车轮胎采购
1.3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5.3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 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完成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轮胎的生产或销售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同一管理隶属关系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单位须为“米其林品牌”的原生产商。如报名单位只是“米其林品牌”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合法授权文件。供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
2.2 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三年内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3.公告发布与报名截止时间
3.1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10 日 16 时_00_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