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屏七里冲至岑巩白水旅游公路经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岑发改建设[2016]301号批准建设;思旸至大榕公路改造工程经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发改交通[2016]399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岑巩县交通运输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玉屏七里冲至岑巩白水旅游公路及思旸至大榕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通行服务单位,服务费来自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交通子基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日常公路养护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模式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如下:
1. 玉屏七里冲至岑巩白水旅游公路起于玉屏县大龙镇七里冲飞龙大道终点,途径跳岩、利用跳岩桥、清塘、下穿车坝河桥、恶滩、陡滩、红岩、烂缛河,止于岑巩县水尾镇白水村,全长8.589公里(慢行系统长8.571公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5米,总投资约为2.59亿元。
2. 思旸至大榕公路改造工程起于思旸镇,接S203南岳寺大桥桥头,途经马坡脚、大坪子、凉亭坳、天子岭、大榕道班,止于曾贡献大榕村,全长8.12公里(慢行系统长9.6公里),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总投资约为2.02亿元。
本项目建设通行服务期:包括建设期和通行维护期,其中建设期为12个月,自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起算;通行维护期为2年,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 招标范围
公开选择本项目建设通行服务单位。
2.3服务模式
建设通行服务单位通过筹集本项目建设周转资金、实施施工总承包建设和公路通行维护等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本项目良好的交通通行服务;招标人对服务单位提供的本项目建设和通行维护情况进行服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向建设通行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服务期界满后,建设通行维护单位将公路维护工作移交招标人明确的维护主体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通行服务的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持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 财务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2015年末净资产不小于人民币0.95亿元(或等值货币),总资产不小于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货币);
(2)近3年(2013年~2015年)连续盈利,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6亿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 30 日上午 9:00至2017年4月5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