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洮南市泰州街(新发路-光明街)交通优化及基础设施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洮发改审批 [2016]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洮南市惠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洮南市惠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说明本次的招标内容, 建设内容:给水管线设备、道路照明、道路照明设备。总投资:500万元,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自筹,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工期189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两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_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_13:30时至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