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委托,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务用车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
二、采购计划编号与采购内容
(一)采购计划编号:财采计[2016]108号。
(二)采购内容:
商务车1辆;颜色:烟墨灰色;采购金额:35万元以内。
三、供应商条件:
(一)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谈判供应商需具有所采购车辆的销售资质、能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保证所采购车辆在随州本地上牌。
四、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3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5日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