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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嵩阳大道新建工程2、3标段施工(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蔡甸区嵩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已由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蔡发改投资【2014】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

 1.招标条件

本蔡甸区嵩阳大道新建工程施工已由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蔡发改投资【2014】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2、3标段施工(二次)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TYH-GCSG-20160525B;
2.2项目名称:蔡甸区嵩阳大道新建工程2、3标段施工(二次);
2.3建设地点:大集街石头咀,索河镇石山村;
2.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32926万元;
2.5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二标段(道路工程)投资额4584.8255万元:桩号K9+900~K13+190,长度3.29km;
三标段(道路工程)投资额5011.3821万元:桩号K13+190~K16+470,长度3.28km;
2.6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1、4、5、6标段中标人和2、3标段放弃中标人的资格申请;
2.7每个申请人只允许对其中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8工期:为9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 (1)申请人须具备近五年(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内已完成至少三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近五年(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内已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五大员须具备上岗(注册)证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五大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6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由具有第三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7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至资格预审公告期内由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选择9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03月 30 日至2017年04 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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