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 焦作绿色交通及交通安全综合改善项目安全系统综合走廊建设及改善子项目——人民路(监理)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绿色交通及交通安全综合改善项目安全系统综合走廊建设及改善子项目——人民路(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2.3. 项目概况:安全系统综合走廊建设及改善子项目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长约7.1公里,红线宽70米,双向8车道,含路中式公交专用车道2车道。道路改造范围均在现状红线、绿线范围内进行,不拓宽道路红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关配套的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竣工后的管线测量。投资约14820.9万元;
2.4.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服务计划完成的时间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质量;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路中式公交专用车道2车道、相关配套的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竣工后的管线测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全程常驻施工现场;
3.4.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人民币的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1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