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3-hp031-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6,304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4个月;其他详见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8.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10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