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货物公路运输招标公告
四川 2017-04-01
四川 2017-04-01
一、招标条件
1、本普通货物公路运输(聚氯乙烯、五钠,塑胶产品及原辅料等),项目业主为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通货物公路运输项目(聚氯乙烯、五钠,塑胶产品及原辅料等)
2、服务期限: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后一年,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招标人制定的物流服务商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评价,如在履约过程中评价合格、优质,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3、标段划分:运输类招标
4、招标范围:符合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预计聚氯乙烯、五钠预计每月公路运输量20000吨,塑胶产品及原辅料每月公路运输运输量2000吨以上。(具体线路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资信良好,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加盖鲜章)、具备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资质。
2、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200万元。
3、投标人有效自有运输车辆(自有运输车辆定义:车辆行驶证显示所有权为投标人的车辆)数占比不低于所提供有效运力总数的50%,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运力必须大于或等于所投包对应的运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所提供自有运输车辆和挂靠运输车辆、私人运输车辆等必须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有效保险,挂靠和私人运输车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人需有公司委托书),私人签订合作协议需车主签字加盖指印。
6、当前或原合作运输单位如在前期合作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反之前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7、当前或原合作运输单位如在前期合作过程中有合同、事故纠纷但责任未最终确定的,可以参与此次投标,但必须在开标前将纠纷处理完后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垫资能力要求
垫资回款周期为不低于40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14:00至2017年4月10日17:30,
1、本普通货物公路运输(聚氯乙烯、五钠,塑胶产品及原辅料等),项目业主为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通货物公路运输项目(聚氯乙烯、五钠,塑胶产品及原辅料等)
2、服务期限: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后一年,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招标人制定的物流服务商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评价,如在履约过程中评价合格、优质,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3、标段划分:运输类招标
4、招标范围:符合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预计聚氯乙烯、五钠预计每月公路运输量20000吨,塑胶产品及原辅料每月公路运输运输量2000吨以上。(具体线路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资信良好,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加盖鲜章)、具备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资质。
2、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200万元。
3、投标人有效自有运输车辆(自有运输车辆定义:车辆行驶证显示所有权为投标人的车辆)数占比不低于所提供有效运力总数的50%,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运力必须大于或等于所投包对应的运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所提供自有运输车辆和挂靠运输车辆、私人运输车辆等必须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有效保险,挂靠和私人运输车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人需有公司委托书),私人签订合作协议需车主签字加盖指印。
6、当前或原合作运输单位如在前期合作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反之前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7、当前或原合作运输单位如在前期合作过程中有合同、事故纠纷但责任未最终确定的,可以参与此次投标,但必须在开标前将纠纷处理完后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垫资能力要求
垫资回款周期为不低于40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14:00至2017年4月10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