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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湿地公园鹿园绿篱栽植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泗洪洪泽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洪泽湖湿地公园鹿园绿篱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泗洪洪泽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洪泽湖湿地公园鹿园绿篱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项目规模:发包价为:207607.27元
1.3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湿地公园鹿园绿篱栽植。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总价的50%;第二年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总价的80%,余款经工程终验审计后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有效期内的泗洪县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如单位没有书面手册,可从网上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0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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