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丽水市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对丽水市街道及公园绿地养护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17026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街道及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3.采购内容:第一包:丽水市区丽阳路以北绿地养护,最高限价:人民币215万元/年;第二包:丽水市区丽阳路以南绿地养护,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年;第三包:丽水市公园绿地养护,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