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州市北江滨凤湖路过街天桥工程(监理)已由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福州市北江滨凤湖路过街天桥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江滨西大道与凤湖路路口;
2.3 工程建设规模:北江滨凤湖路过街天桥工程平面布置为类“一”字型梯道桥,主桥长 47.75 米。建设项目总投资 1331.66 万元,其中工程费 890.21 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北江滨凤湖路过街天桥工程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 下浮 20% 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 184373 元。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 ;
3.3 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