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大庆炼化公司柴油加氢、加氢改制柴油电聚结器(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9564-DQLH-000335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炼油一厂柴油加氢装置柴油电聚结器1套,炼油二厂加氢改制装置柴油电聚结器1套
2.使用功能:用于成品柴油脱水
3.技术标准::《压力容器》 GBl50—201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08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5—2011 等60项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5.服务: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提供压力容器产品制造厂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相应级别设计制造资质D2及以上。 6、需提供2015或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现场实验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中心通知潜在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现场进行柴油脱水实验,现场化验分析工作由大庆炼化公司生产技术协调负责,达到脱水效果后由拟投标商出具总结报告,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到大庆炼化公司现场进行柴油脱水实验的视为放弃投标;试验合格结果不足3家时项目终止,试验结果报告正常出具(技术处组织出具)。
四.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