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阿拉善盟美术规划、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 2017-03-30
招标编码:CBL_20170330_3324818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阿拉善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51万元
阿拉善盟美术馆规划、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阿拉善盟美术规划、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盟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社字[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0㎡,总建筑面积8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众藏品区3700㎡,主要指展厅;公众非藏品区2250㎡,主要包括公众室外空间、休息室、问询接待区、图书资料室、公共教育区域、餐饮服务区、艺术品商店;非公众藏品区1450㎡,主要包括藏品库房、藏品工作室(摄影室)、藏品保护修复场所、藏品暂存与周转区;非公众非藏品区600㎡,主要指行政办公区。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建设地点:巴彦浩特镇。
4、计划设计周期:21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设计团队中,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办理外进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入区承揽业务的区外企业,应当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阿拉善盟住建局(政务)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有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彩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法人身份证彩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企业在自治区承揽业务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及工资证明)。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
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曾主提供设计过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至少3项;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必须符合本项目全部资格要求。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