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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钢内筒及净烟道保温工程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钢内筒及净烟道保温工程2) 招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钢内筒及净烟道保温工程

2) 招标内容: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钢内筒及净烟道保温工程

3) 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7)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联系人:张工

手机:15811436892

座机:010-51957458

邮箱地址:2070897976@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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