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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招标公告江苏 2017-04-05项目名称: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招标公告
江苏 2017-04-05
项目名称: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SGZB17-0136
日期: 2017年04月05日
1.1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本国电宿迁2×660MW机组工程已由国家能源局以 《国家能源局关于江苏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4〕537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江苏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核准国电宿迁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6号),核准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火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泓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20%,项目出资比例为44.88%、19.36%、17.6%、12%,6.1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 项目概况
1.3.1.1的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1.3.1.2 建设规模:2×660MW 超超临界 二次再热
1.3.1.3计划工期:21+3个月
1.3.1.4水文气象:宿迁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属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南缘。全年四季分明,雨量较充沛,日照充足,春多干旱,夏秋常有台风、暴雨、龙卷、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发生。厂址处于废黄河以北至京杭大运河之间的夹带地区,隶属沂沭泗水系。厂址场地自然地面高程18.3~18.5m,低于100年一遇洪水位与最高内涝水位。
1.3.1.5 施工地质:施工场地地基岩土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成因的素填土以及全新统、上更新统冲积成因的粉质黏土、黏土、中砂等组成。施工场地常年地下水稳定水位(混合水位)的埋深一般在0.50~2.50m,变化幅度一般在1.00~1.50m。场地范围内不存在严重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
1.3.1.6 交通运输:本期工程的重大件设备、材料可经长江、运河水运到煤码头,重大件设备由租用的浮吊或履带吊等大型设备卸船上岸,装上专用大型平板车拖运进厂;一般设备和材料可采用公路运输进厂。
1.3.1.7 周围环境:厂址位于已建电厂一期工程西侧,所在地属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徐庄,西北距宿迁市区约14公里,北侧紧邻京杭大运河,东南距洋北镇约1公里;场地地貌相对单一,就区域地貌单元而言,属黄淮冲积平原,微地貌单元则为废黄河漫滩。扩建场地基本以农田为主,分布有少量民房和灌溉沟渠,地形平坦,水系发达,交通较便利。
1.3.2招标范围:
A)通往一期雨水管破坏并恢复一期煤场道路工程。
B)二期工程场地内新增永临结合雨排水系统。
C)新增补给水管道及管架工程。
D) 拆除一期围墙(围墙长150米)。
E) 综合管架拆除(管架长12米)。
F) 新建宿舍A楼前场地硬化。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标段名称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二期工程联络一期设备等改造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个国内施工合同,且合同中包含道路施工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 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的经历,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企业3年及以上纳税或保险证明。投标人拟选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一旦投标人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
5、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6、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7、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8、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五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4月05日09:00至 2017年04月12日16:00出售招标文件。
本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51957458 邮箱:121 130 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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