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管理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CHDT0015/15-CL-0101 |
粉煤灰销售 |
2017年夏季粉煤灰总量约为原灰2.1万吨 |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4整年)。
(2)必须是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
(3)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的能力;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要求冬储能力不小于10万吨(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必须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近3年无纠纷事故发生。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东北地区(或等同气候条件下的高寒地区)购销业绩10万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具有从事粉煤灰销售或处理近3年以上的经历;或者是年消耗粉煤灰量在15万吨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由于电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的拉运车辆为相对固定车辆。严禁客户车辆“一车挂多户;投标人可用运输车辆不少于10台;运输能力不少于700吨/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0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成为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0015/15-CL-0101 |
粉煤灰销售 |
300.8 |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16: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