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大河(B)地块安置房X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X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X大河(B)地块安置房智X,X地上多层住宅26栋,地下X,总建筑面约87939平方米;本项目X(包括公共设施监控,出入口,X等)、X、X、X、车X、X、X。工程概算约17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17年4X户网站X.XXX.X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
3、本工程评标X(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X联系(地址:X1154,电话:0XX),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缙云县工程招标X注意事项”。
X:0XX
X
X
X
2017年4月1日
X大河(B)地块安置房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zip
X大河(B)地块安置房智能化工程电子招标文件.zip
X大河(B)地块安置房智能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zip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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