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17-04-06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浙江温岭市供电公司保洁服务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招标范围:温岭市供电公司行政、生产、经营场所(电力调度大楼、各供电所、服务站、生产基地、营业厅、办公点、老人活动室):办公室、办公公共区域及过道、卫生间清洗、外围停车场车道、绿化带清洁、大堂、地下室部位保洁工作、接待室、会议室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详见附表1:“物业服务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国网浙江温岭市供电公司保洁服务 | 项 | 1 | 20个月(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温岭 |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物业管理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含暂定三级)资质;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5)须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相应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a被责令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6日至2017 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