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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森林火灾(公益林)保险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登陆后可见1.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登陆后可见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登陆后可见登陆后可见的委托,对**市森林火灾(公益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登陆后可见

2.2 招标内容:登陆后可见

说明:1、本项目只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登陆后可见,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2.3 项目保费:登陆后可见

2.4服务期限:三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即登陆后可见

2.5服务地点:登陆后可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陆后可见

(2)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以及近期依登陆后可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市依法设立商业保险机构,具备较强的保险服务专业能力,并在**市各县(区)设有县支服务机构;

(5)投标人须提供省公司的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允许在**省内经营农业保险的许可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林木火灾保险条款》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年4月 1 日至****年4月 10 日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登陆后可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登陆后可见)获取。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陆后可见(**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 21 日上午09:30 时;地点:登陆后可见四楼多功能厅(**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登陆后可见四楼多功能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政府采购登陆后可见,在*****、**省公共**交易信登陆后可见

采购人:登陆后可见

联系电话:登陆后可见

联系人登陆后可见

集采机构:登陆后可见

联系电话及传真:登陆后可见

联系人: 登陆后可见

地 址:登陆后可见一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登陆后可见

开户名称:登陆后可见

开 户 行:登陆后可见

账 号:登陆后可见

服务需求一览

一、采购项目:**市登陆后可见林火灾(公益林)保险项目服务采购

二、保险标的

**市4县1区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投保林地面积约为****.17万亩,保费483.26万元.

三、保险金额

登陆后可见万亩=48.32亿元。

四、保费费率

保险费率为 1‰。

五、保险期限

招标采取一招三年,由**市防登陆后可见,当年中标公司在服务评分中获得80分以上的,次年可续保,续保年限不超过3年,保险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评分低于80分的,不得续保,且该承保公司不得参与下一轮投标。每一轮最后一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下一轮森林火灾保险承保公司采购相关工作。

一年一保,保险期限为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具体如下:

****年保险服务协议的保险期限为 ****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登陆后可见十四时止。

****年保险服务协议的保险期限为 ****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登陆后可见十四时止。

****年登陆后可见 ****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年 12月 31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由于森林火灾直接造成的或因火灾施救造成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负责赔偿。

七、服务范围

**市4县1区:登陆后可见

八、承保方式

承保人需按统一的保险条件给全市所有被保险人出具保单凭证。登陆后可见对承保人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保险条款

执行承保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保险条款。

十、服务能力及保障措施

1、查勘定损

查勘定损工作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保险人完成。

2、承保服务

保险人对系统内的服务机构与组织进行明确的梳理和规范,严格明确登陆后可见(公益林)保险项目工作中服务的具体部门或机构,避免造成服务沟通、联系不明确、不到位,从组织上保证保险服务质量。

(1)保险登陆后可见(公益林)保险项目专登陆后可见,加强领导,保证服务质量。

(2)本项目要落实当地服务。

(3)要求保险人保险机构在确定的县级服务区域均须设立专属服务机构,负责处理保险相关事宜,服务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若需调整服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函告登陆后可见,相关替代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不低于原有服务人员以及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4)保险服务手册及特色宣传。保险人应在合同签署后 10登陆后可见,制作《**市 ****年森林火灾(公益林)保险项目保险服务手册》、《森林火灾保险及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交市林业局审阅。另尽可能的利用各种媒体进行防灾防损的特色宣传。

3、业务管理

(1)保险人保险机构必须每月向**市财政局、登陆后可见报送《森林火灾保险投保情况月报表》、《森林火灾保险案件理赔情况月报表》,承诺统计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保险人保险机构必须对本项目建立专门的业务档案,实行专项管理,开展跟踪服务。登陆后可见有权不定期、不定时对保险人开展相关业务档案的检查与核查。

4、登陆后可见

保险服务期间,保险人保险机构有义务对**市4县1区森林火灾(公益林)保险项目服务人员进行保险业务培训,也有义务开展森林火灾(公益林)保险和防灾防损工作宣传。宣传及培训工作按照与登陆后可见商议的方案执行,其费用由保险人据实列支。

5、理赔方式

公益林林木赔款由保险人直接支付县(区)林业单位,专项用于受灾公益林林木的抚育和补植补造。

5.1赔款必须支付到县(区)林业局赔款专用帐户。

5.2所有赔案在查勘、定损结束后,赔案资料均由承担各县(区)后期服务的保险人分支机构收集,收集完全后汇总进行案件理算,结案后10登陆后可见。在此过程,市、县(区)林业局有权抽查赔案资料,了解理赔进度,对理赔过程进行监督。

5.3保险事故的现场查勘、定损均由保险人完成。

5.4保险人不得强制要求林业部门提供火灾事故证明作为理赔案件的必备要件。保险人在查勘定损结束后的 45 个工作日完成所有赔案工作。

5.5市、县(区)财政、林业部门需加强对恢复造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6.投保及保单出具

6.1投保要件

公益林:保险人需收集登陆后可见权证以及其他可证明可保利益的证明资料。

6.2保单出具

公益林:保险人根据收缴的全市4县1区的投保资料出具公益林保单。

7.保费收取

7.1本保险合同的保费均以人民币结算。

7.2保费组成:

公益林保费由中央、省、州县(市)财政按中央50%、省25%;**市级财政配套**县、**县、**三县各12.5%,剩余12.5%由三县财政配套,古城区、**县25%由两县财政配套。

7.3财政补贴保费支付

(1)保险人各分支机构将服务区域内公益林投保情况整理汇总后,交县(区)林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保单及发票。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审核无误的前提下,县(区)林业局出具《保费支付通知单》、《保费支付确认函》。

(2)县(区)林业局根据《保费支付通知单》、《保费发票》、《保费支付确认函》,编制登陆后可见,报县(区)财政局。经县(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县(区)专户将各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承保公司指定账户。

8.防灾防损

防灾防损工作是保险机构应尽的义务,保险人须承担防灾防损工作产生的费用。为降低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保险人将积极致力于防灾防损工作的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须结合项目的实际需要,据实列支。

9.特别约定

10.本项目不设免赔额。

10.1防灾防损工作是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共同应尽的义务,与合同效力无关。

10.2被保险人在标的风险增加的情登陆后可见

10.3保险人放弃残值处置权。

10.4本保险单为足额保险,出险后,保险人不得以不足额投保为由进行比例赔付。

10.5保险人登陆后可见同。

登陆后可见

登陆后可见


本项目联 系 人:金东海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1 266 148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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