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JS-2017-0257
2. 工程概况: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境监理。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鄂温克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落实和试运行期的运行效果情况进行监理,并提前出具监理方案。对各项环境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深入现场、采集信息、整理资料,做好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监理记录,并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鄂温克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三同时”工作。协助招标方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环保问题;
投标方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规范、协调与约束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
投标方对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中出现的重大环保问题、污染事故,及时向建设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现场建设情况,依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后,投标方负责联系环保行政部门及时进行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每完成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行一次环保验收。投标方确保在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168小时试运结束)30天内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投标方负责完成所有环保验收相关资料,并安排专职人员协助招标方办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申请,安排环保验收流程,组织超低排放工程环保验收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投标方负责协调环境监测、环保验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招标方按期完成环保验收工作,若需招标方协助完成,所产生的一起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在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标方提供环境监理方案,工程改造完成后10内向招标方提供环境监理报告10份。投标方确保每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168小时试运结束)30日内完成工程环保验收工作。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电厂环境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06日至2017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