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华能珞璜电厂总装机容量2640MW,分三期建设完成,一二期为进口4×360MW机组,三期为国产2×600MW机组。一二三期脱硫装置均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吸收剂为石灰石粉。
华能珞璜电厂6套脱硫装置均配置了石灰石粉仓,设计满足脱硫装置三天使用需求。一二期脱硫石灰石粉仓直径11.6m,高度16m,有效容积约1400m3;三期脱硫石灰石粉仓直径15m,高度16m,有效容积约2500m3;石灰石粉通过罐车运输至粉仓底部,并由罐车自带气泵输送至粉仓内。
厂址位于重庆市西南方向的江津市珞璜镇,地处长江右岸,珞璜镇以东,距离重庆市中区35km。厂区北邻长江,西侧有川黔铁路通过,西北侧有白沙沱铁路长江大桥,西南面有珞璜火车站和珞璜机务段,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为华能珞璜电厂2017年脱硫用石灰石粉的采购(包含运输)。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相对固定的原料矿山,应有原料矿山采矿许可证及环评批准等相关文件;
4. 投标人应具有年产60万吨以上石灰石粉且单日最大产量≥3500吨的能力,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近6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火力发电厂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每年供货量不少于30万吨合同文件及结算发票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石灰石粉质量检验报告;
5.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石灰石粉运输的能力;具有承担运输石灰石粉的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并能够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6.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 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6日9:00起至2017年4月1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原料矿山采矿许可证及环评批准相关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46元。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