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北京院京能朝阳42MW光伏项目监控保护、直流、光功率预测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对京能朝阳40MW光伏发电总承包项目继保监控直流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境内,建设规模2×21MWp(两个项目,单个项目21MW,均在朝阳市境内),招标人保留单独授标或集中授标的权力。两个项目均确保2017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两个21MWp光伏发电项目的监控保护直流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一切相关服务,请针对两个项目单独报价。(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约定为准)
3、采购数量:两套(一个项目一套)。
4、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5月10日。
5、交货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境内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如为外币,按企业注册时间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监控保护设备必须为直接制造商。
1.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项单项2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的监控保护直流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月 9 日下午18:00前(北京时间)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选择报名参加。
3、招标文件工本费总共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月 1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资质不满足要求、或者虚报材料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期评审)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4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4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4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4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