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设备设施标识牌、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2017-04-07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设备设施标识牌、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1.2建设地点:张家口发电厂
1.3建设规模:8×300MW级
1.4建设目标: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无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整体质量优良,合格率100%,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达到同期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高标准达标投产。
2. 招标条件、方式
2.1招标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2.2出资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出资比例:100 %;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3.1标段名称: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设备设施标识牌、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制作安装工程
3.2招标编号:*
3.3工期要求:
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保证符合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
3.4招标范围:
3.4.1本项目是针对1-4号机组供热改造设备设施标识牌、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制作安装工程。
3.4.2本项工程项目及制作要求包括:
3.4.2.1 1-4号机供热改造供热工程设备设施标识牌制作安装,包括阀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建筑物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
3.4.2.2 1-4号机供热改造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等制作安装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并以技术规范中所列内容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及安装服务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 业绩:具有3年以上设计﹑安装同类产品的历史并需提供2项合同证明,在安装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04月7日~04月12日17:00。
- 下一篇:暂无
- 上一篇:汉寿县公-安局汉寿县公-安局巡逻执勤警车视频通信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