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包段划分:本项目为三个包,即:
1)、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第一包:车载收纳箱);
2)、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第二包:毛巾套装);
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第三包:皮质抽纸盒(带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资金来源:自筹
编 号:
1、第一包:xjxzzb-2017-005-001;
2、第二包:xjxzzb-2017-005-002;
3、第三包:xjxzzb-2017-005-003;
投资额:总投资额约250.00万元;
招标内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计划采购一批宣传促销品日用品,其中:
1、第一包:车载收纳箱,约80.00万元;
2、第二包:毛巾套装,约74.00万元;
3、第三包:皮质抽纸盒(带纸),约96.00万元;
交货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库房(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资信和信誉;
3)投标人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入围供应商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包段投标,但不保证兼报兼得。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23日-2017年03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至13:00 ,下午16:00至18: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1101室;
报名须知: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须写明所投项目包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宣传促销品入围供应商项目的入围审查结果通知书,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报名。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均应提供原件核查(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
注:如三证合一单位,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招标人声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证明。
3、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岳、李 平
联 系 电 话:0991-******
联 系 电 话:0991-******
本项目联 系 人:金东海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1 266 148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288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