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重要路口交通优化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 主城区重要路口交通优化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登陆后可见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登陆后可见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登陆后可见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登陆后可见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1.5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投资****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须在登陆后可见
4.3 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市青白江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青白江区**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下同)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登陆后可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公共*****、**市青白江区公共*****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登陆后可见
地 址: 登陆后可见
邮 编: /
联 系 人: 登陆后可见
电 话: 登陆后可见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登陆后可见
地 址: **市武侯区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2座****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登陆后可见
电 话: 登陆后可见
传 真: 登陆后可见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3月31日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