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水厂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2017-04-07
1. 采购单位: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编号:0675-170JOC008132-A;
4.招标内容: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水厂物业服务项目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
3)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服务的直接物业服务单位。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其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具有在服务场所所在地营业执照,必须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应提供银行(或评估机构)评估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
4) 投标人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业绩,近3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且反馈良好。(提供合同,应包括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服务清单、合同签订日期等)。
6.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4月13日止,每天(节假日、双休日除外)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