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招标公告 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一、招标单
一、招标单位: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内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更换现有的两级屋脊式除雾器,增加一级管式除雾器), 包括除雾器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系统的拆除、设计、制作、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若投标人不具有机电维修安装三级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将相关工作发包给具有机电维修安装三级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单位完成,施工过程中由投标人统一管理,并服从发包人现场统一管理及调度,确保按期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清镇市王庄乡塘寨村,距离贵阳市中心区85km。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环保设备:设计、生产、制造等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有近二年(2015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1日
七、报名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参加的单位认为自己符合公告要求资质的请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申请书与标书电汇凭证即可,投标申请书需加盖公章(pdf版本与word版本、word版本为可编辑版本不需要电汇凭证及盖章),pdf版本投标申请不接受未加盖公章的文件。请在投标文件中做如下列相关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其余要求文件请做入投标文件):
1、《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标段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表);
2、企业状况介绍,含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有近二年(2015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7、特别说明:申请人需严格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申请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入要求的相关资料。凡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者不予受理报名申请,造成后果自负。
(二)、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6日17:00以前。
(三)、投标申请文件提交邮箱:只接受电子文档,恕不接受来访、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总容量控制在100MB以内,杜绝大容量邮件。
(四)、投标申请文件电子版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资格申请文件”至上述邮箱。
2、《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标段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一份扫描件、一份word可编辑文档,否则不予受理。
3、电子邮件名称均需填写为“(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标段投标+投标单位全称)”字样。
4、投标标段名称为“#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申请表中必须填写)
八、获取招标文件:
1、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一经购买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不限于)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加盖公章)及电汇凭证(必须1份word格式1份PDF格式)。
2、投标申请书及电汇凭证提交邮箱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标段名称 |
标书费金额 (单位:元) |
#1吸收塔除雾器改造 |
1000.00 |
注:不接受现金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