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右中发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
3、计划投资额:1959万元
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右中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厂平、围墙、截洪沟”工程的建筑。
4、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拟派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及法人的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过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如无身份识别卡须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办理)、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及明细或对账单。
(5)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 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