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团主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现对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江苏华电如皋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CHDTDZ028/16-SB-0201 |
磨煤机 |
9台 |
CHDTDZ028/16-SB-0202 |
引风机 |
6台套 |
CHDTDZ028/16-SB-0203 |
电动给水泵 |
3台套 |
CHDTDZ028/16-SB-0204 |
高压加热器 |
3台 |
说明: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
2、规划规模:本工程拟建设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1×25MW+1×13MW抽背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同步配套建设专用煤码头和供热管网工程。初设静态投资115480万元。
3、建设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华电如皋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823号)核准了本项目。
5、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6、工程计划进度:工程计划2017年6月份开工,2018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专项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3个1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燃煤电厂配套设备投运业绩证明。
注1: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2日17:00时。
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17:00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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