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 2017-04-10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市区北部、东与呼和浩特体育场隔路相对、南至赛马场北路、西至府兴营西巷、北至成吉思汗大街。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是体育运动学校训练馆、教学办公楼、地下车库、学生公寓及餐厅、射击射箭馆、游泳馆、体育馆的配电箱(柜)及配套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箱、配电柜及其配套元器件,UPS、EPS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2739万元。
内蒙古 2017-04-10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市区北部、东与呼和浩特体育场隔路相对、南至赛马场北路、西至府兴营西巷、北至成吉思汗大街。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是体育运动学校训练馆、教学办公楼、地下车库、学生公寓及餐厅、射击射箭馆、游泳馆、体育馆的配电箱(柜)及配套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箱、配电柜及其配套元器件,UPS、EPS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2739万元。
标段标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131-01 |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 配电箱(柜)采购 | 60 日历天 | 2047.70 | ||
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体育运动学校训练馆、教学办公楼、地下车库、学生公寓及餐厅、射击射箭馆、游泳馆的配电箱、配电柜及其配套元器件采购; 招标范围:本标段的供货及运输,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等。 | |||||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131-02 |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 UPS、EPS设备采购 | 30 日历天 | 691.30 | ||
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射击射箭馆、游泳馆、体育馆的UPS、EPS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本标段的供货及运输,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万元。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UPS、EPS设备采购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万元。
3.其他要求:
(1)一标段(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2017年04月17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配电箱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二标段(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UPS、EPS设备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2017年04月17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主要设备(UPS、EPS)授权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均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UPS、EPS)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厂家的不同设备不允许分别给不同的代理商授权);
4)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 年 04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4 月 14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万元。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UPS、EPS设备采购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万元。
3.其他要求:
(1)一标段(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2017年04月17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配电箱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二标段(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UPS、EPS设备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2017年04月17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主要设备(UPS、EPS)授权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均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UPS、EPS)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厂家的不同设备不允许分别给不同的代理商授权);
4)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 年 04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4 月 14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