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宽城区旧城改造功能性照明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旧城改造功能性照明改造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 8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市宽城区旧城改造功能性照明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
标段 设计范围 工程地点 设计内容
1 重点街路功能性照明改造项目设计 凯旋街道:凯旋路-双侧路灯 强电落地、整改路灯
兴业街道办事处:西天光路-双侧路灯
群英街道北站社区:万达周边规划路-单侧路灯
群英街道北站社区:铁北二路北侧-单侧路灯
柳影街道:南国胡同-单侧路灯
柳影街道:扶余路-单侧路灯
团山街道:小南隧道暗-双侧路灯
站前街道办事处:芙蓉路-单侧路灯
站前街道办事处:汉口大街,西广场-单侧路灯
站前街道办事处:嫩江路-单侧路灯
站前街道办事处:白菊路-单侧路灯
站前街道办事处:金街周边四条路-单侧路灯
注:实际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3划分标段:本次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计划投资总额约1170万元;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
2.7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市宽城区旧城改造功能性照明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以上工作均视为已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如发生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8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9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担任本项目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经验;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 日 至 2017年4 月 14 日(节假日休息除外)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